关于发放2024年春节节日性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时间:2024-01-29 10:35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 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春节节日性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榕财社(指)〔2024〕3号)精神,2024年春节期间对我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革命“五老”人员、孤儿、非低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春节节日性价格临时补贴1034500元(详见附表),功能分类科目列“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请加强资金管理,做到慰问对象不重复、不遗漏。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4年1月29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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