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4-6月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4-06-12 10:59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财政所:  

  根据省财政厅、省老龄办下发的《关于提高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标准的通知》(闽老龄办〔2008〕15号)、《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的通知》(榕晋政办〔2014〕114号)的文件精神,经各乡镇(街道)上报,区民政局复核,全区共有30位老人符合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条件,现下达2024年4-6月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区级经费1.64万元,此项经费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002老年福利”,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请专款专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4年6月12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