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榕财社〔2019〕6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156号)以及市局授权我中心的一站式审批服务事项“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精神,2023年社保补贴按我市上年度社保最低缴费额的65%享受(养老477.88元/月、医疗238.94元/月)。经社区(村)或街道(乡镇)就业服务平台初审后,我中心通过社保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比对及风控功能予以复核,2023年度第一批申请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173名人员信息均已准确录入社保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并按规定程序审核通过(详见附件)。
现将拟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 6月24日,如对拟发放社保补贴的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来电、来信或来访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591-87570797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劳动就业中心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14)
附件:2023年度晋安区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第一批花名册
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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