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安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榕晋政规〔2024〕3号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福兴经济开发区、金城产业发展与古城保护中心,火车站地区综管办,区直各有关部门:

  《晋安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下载
相关解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