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安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
榕晋政综〔2020〕24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福兴经济开发区、金城投资区管委会,火车站综管办,区直各有关单位:

  《晋安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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