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区提升产品质量的意见
榕晋政〔2012〕5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福兴经济开发区、金城投资区管委会,区直各部、委、办、局(公司):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提升产品质量的意见》(闽政〔2011〕79 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进一步发挥质量工作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实施质量强区,提升产品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以质量提升为核心,以质量安全为基石,以健全机制为保障,着力形成质量强区、质量强镇(街道)、质量强业、质量强企“四位一体”工作格局,促进辖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构建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新晋安。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进一步夯实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食品生产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等技术基础管理工作,建立比较完善的质量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我区企业的整体质量水平,产品质量保持全省先进水平;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技术标准体系,推动企业参加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围绕我区重点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区域品牌,积极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努力形成一批具有我区产业特色和明显市场竞争力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

  三、工作重点

  (一)深化“三大战略”,推进质量发展

  1、深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大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积极开展“质量兴园”、“质量安全示范区”等活动,引导园区企业夯实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认证等技术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一批产业集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产业集群中推行“联盟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管理方法,鼓励和引导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推进和引导企业导入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等管理体系;大力发挥企业在质量强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台账登记、原料进厂、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关键环节质量控制和检验检测。到2015年,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其中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

  2、深入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切实加快自主品牌发展,大力培育和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企业,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加强品牌保护和宣传,形成品牌效应。到2015年,力争实现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福州市政府质量奖企业5家,福建名牌产品30项,福州市产品质量奖20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福建著名商标达30家,打造一批具有特色明显、竞争力雄厚的区域名牌,积极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3、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大力实施工业园区标准化战略,健全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引导、鼓励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积极参加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不断缩小与国际先进标准的差距,以先进的技术标准提升质量水平。到2015年,力争主导和支柱产业中的重点产品采标率达80%以上,推动2个以上企业承担或参与国家级或省级的专业标准化组织专业委员会、分会秘书处或工作组工作;力争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20项以上。

  (二)构建“三大体系”,提升质量安全

  1、加快构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强化我区主导产业、优势产业、产业集聚区的技术保障和技术支撑,充分利用检验检测机构现有基础,以服务产业发展和保障公共安全为中心,围绕产品质量安全、先进制造业发展和重大公共安全,积极推进技术机构联合重组,鼓励技术机构建立公共检测站,鼓励非公有企业联建实验室,提高中小企业自我检测和产品研发能力。

  2、加快构建质量安全动态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质量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加大对重要工业品(含加工食品)、特种设备的动态监管力度,继续抓好“餐桌污染”治理工作,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建立和实施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机制,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约谈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降低事故发生率。

  3、加快构建质量诚信监督体系。以“信用福建”征信系统为载体,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搭建反映产品质量、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实现银行、税务、工商、质监、检验检疫、保险等多部门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制定企业质量信用评估标准,建立健全涉及民生产品消费的质量查询系统,实施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加强质量诚信道德教育,培育“诚实守信”质量文化,提高全社会质量信用意识。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直属二分局。区直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制定质量建设规划,细化工作目标,全面推动质量强区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加大质量强区宣传力度,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扶持。建立健全区政府品牌企业奖励制度,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企业技术标准、名牌培育、宣传推广、日常监督管理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工作,支持打造高端自主品牌,引导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在加工食品企业和特种设备较多的乡镇(街道)设立基层质监工作站,健全监管网络。加大力度,在产业集群所在地积极筹建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并对基建和装备建设予以适当补助。

  (三)强化法制保障。加大质量执法力度,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畅通12315、12365等质量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改进和充实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质量执法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质量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提高全民质量法治意识。

  (四)强化考核评价。质量强区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由市质监局直属二分局会同区直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健全评价指标,并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考核的内容进行考核。  

  本意见自文件印发当日起施行。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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