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4107-1600-2021-0014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1-09-29
- 标 题: 关于划拨2021年孤儿助学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1〕195号
- 发布日期: 2021-09-29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民童〔2020〕97号)、《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19〕103号)文件精神,经民政局核实确认,有1名社会散居孤儿符合条件,现划拨2021年孤儿助学金1万元(详见附表)。功能分类科目列“ 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2-助学金”。该经费由区民政局统一通过金融机构按社会化发放形式按月存入社会散居孤儿账户。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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