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安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24-07-12 15:09

各区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区专门教育管理工作,现成立福州市晋安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杨佳松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甘锦文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晋安公安分局局长

  副主任:黄德东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王浪太  区政府办一级主任科员

  吕伟忠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  员:谢振国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杨建生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叶舒婷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钟平  区人社局副局长

  杨  琳  区司法局副局长

  吴礼荣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傅义荣  区法院副院长

  夏巧平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潘  沁  团区委副书记

  郑丽娟  区妇联副主席

  刘  畅  区关工委秘书长

  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同时吸收专门学校校长、律师、社会工作者等作为成员,具体人选名单由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与相关单位会商确定。

  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具体承担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杨佳松兼任,副主任由区教育局副局长谢振国、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杨建生兼任。

  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员如发生人事变动,由其继任者自然接替,并报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职责分工

  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全区专门学校建设管理和专门教育工作,将专门教育纳入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规划体系;负责研究确定专门学校教学、管理等相关事项,协调学校成立、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区委政法委:将专门教育工作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与社会治理同步推进。

  区教育局:牵头负责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教育未来发展规划体系,派员担任专门学校校长,负责专门学校教育发展规划、教育规划;负责专门学校的招生工作,加强对学生入学、结业审批和学籍注册、学习时限、学习记录的管理;根据教学大纲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选派专门学校的文化课教师,指导学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加强对专门学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探索推进专门教育研究工作。

  区公安分局:对接市公安局和专门学校,搜集掌握符合送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条件的未成年人信息,并报送区专门教育委员会开展听证、评估,做好未成人送教入学工作;指导专门学校治安防范,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区民政局:负责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情形的专门学校学生的安置工作;指导社会公益事业、福利事业、社会慈善机构等开展社会扶助活动,促进社会关注和帮助专门学校发展;支持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对学校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干预。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专门学校经费保障,统筹安排专门学校建设、运行以及专门学校教职工工资待遇等财政资金;研究和执行有利于专门学校发展的财政政策,确保财政保障水平高于当地普通学校。

  区人社局:依法落实教师待遇,为专门学校招聘教师提供支持;协助专门学校主管部门研究探索专门学校人才引进政策。

  区司法局:负责指导专门学校法治建设和法治教育课程设置,派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指派普法志愿者定期到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

  区法院: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到专门学校开展法治教育、矫治教育。

  区检察院:负责对区属专门学校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学校的行政管理、教学管理、招生等工作,派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以及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团区委:在符合建团条件的专门学校设立共青团组织,开展团组织活动;组织青少年事务社工开展帮扶活动。

  区妇联:负责开展亲情教育,提高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意识和家庭教育能力;协助专门学校开展女生自爱自重教育。

  区关工委:充分发挥各级关工委和广大“五老”在教育、引导、关爱、保护青少年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开展理想信念、思想道德、传统文化、科技素养、法治教育和关爱帮扶进校园活动。

  区专门学校: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专门教育教学计划;开展在校学生评价及分析;向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报告年度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凝心聚力,共同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

  (三)加强宣传,完善考核。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对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形成正确认知,消除顾虑和误解。要重视教育效果评估,完善专门学校工作的督导评估体系,确保专门教育转化效果。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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