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区税务局: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指南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扎实开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细化职责分工,建立协同机制,确保全区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工作机构
成立晋安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刘必建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翁文生 区财政局局长
林 团 区税务局局长
郑友开 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局长
成 员:黄晓镔 茶园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马芳菲 区发改局分管副局长
李晓榕 区统计局分管副局长
陈 燕 区财政局副局长
许晓燕 区工信局分管副局长
陈立锋 区商务局分管副局长
林 韬 区审计局分管副局长
林 翔 鼓山镇常务副镇长
叶舒婷 新店镇常务副镇长
黄 骁 岳峰镇常务副镇长
梁孝清 宦溪镇党委统战委员、武装部部长
陈 希 王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陈 伟 茶园街道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
林 健 象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詹 彬 寿山乡常务副乡长
刘敏华 日溪乡常务副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区税务局、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按照部门职责和整治行动确定的任务做好相关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及《关于印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指南的通知》文件精神,负责全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定目标任务、行动方案以及职责分工,布置、协调和指导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审议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总结报告等。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财政厅印发的工作指南,督促区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区税务局、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自查自纠,做好与省市财政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工作,协调推进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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