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优秀人才政策奖励
时间:2024-03-10 15:51
晋安区惠企政策办事指南 | |||
政策事项名称 | 福州市晋安区优秀人才政策奖励 | ||
受惠行业分类 | 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注册且税收在我区) | ||
政策执行期限 | 长期 | 承诺时限 | \ |
依据文件 | 福州市晋安区优秀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 | ||
实施部门 (单位) |
区委人才办 | 关联部门 (单位) |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
承办处室 | \ | 联系电话 | 83674197 |
承办地址 | \ | ||
受惠内容 | 区优秀人才管理周期为三年,管理周期内享受如下待遇: (一)周期内每年发给区优秀人才一万元奖金。 (二)区优秀人才申报科研立项或申请资金扶持时优先安排解决。 (三)区优秀人才所在单位可向区公务员局申请优秀人才的职称专项聘任指标。 (四)区优秀人才每年优先安排参加业务学习、进修和培训活动。 (五)每年组织区优秀人才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 (六)区优秀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和学龄前教育阶段的,由区教育部门协调安排优质学校入学入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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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条件 | 详见《福州市晋安区优秀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 | ||
申报材料 | \ | ||
申报表格 | \ | ||
办理流程 (应合理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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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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