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社区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品牌政策奖励办事指南
时间:2020-03-13 17:00
(居家社区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品牌政策奖励)
政策事项名称 居家社区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品牌奖励
受惠行业分类  
政策执行期限 长期 承诺时限 /
依据文件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镇街照料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榕晋政办〔2018〕47号)

实施部门

(单位)

区民政局

关联部门

(单位)

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承办处室 社会服务科 联系电话 0591-83615693
承办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56号4楼419
受惠内容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的居家社区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在市级财政分别给予30万、20万、10万元的品牌奖励的基础上,区财政按1:1比例再予奖励,并可在居家社区养老购买服务招投标中给予加分。
受惠条件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的居家社区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
申报材料 荣誉证明、法人资质证明以及上级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表格  

办理流程

(应合理详细)

1.居家社区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向区民政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区民政局将相关材料提交各级民政局进行核准;

3.确认后报区政府研究予以兑现。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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