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建安企业申请奖励事项办事指南 | |||
政策事项名称 |
缴纳税收奖励、外地建安企业引进奖励、办公用房补助、优秀人才奖励 品牌质量创建奖励、资质升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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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企业 | 本区注册的建安企业:施工、勘察、设计、造价审核、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建筑研发、工程检测等建筑产业相关企业 | ||
执行期限 | 2018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 承诺时限 | 6个月 |
依据文件 | 榕晋政综〔2019〕6号《晋安区加快推动建筑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 ||
实施部门 | 区城乡建设局 | 关联部门 | 有关乡镇街、区财政局 |
承办科室 | 区城乡建设局安全站 | 联系电话 | 0591-83640445 |
承办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119号(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三楼) | ||
受奖内容 |
①缴纳税收奖励; ②外地建安企业引进奖励; ③企业购、租办公用房补助; ④企业优秀人才奖励; ⑤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建的房建项目品牌质量奖励; ⑥企业资质升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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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条件 |
① 年缴纳税收50万元以上; ②外地施工总承包企业迁入; ③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甲级建筑设计院购办公用房取得产权证;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甲级建筑设计院租房面积500㎡以上; ④优秀人才奖励在本企业服务且在本企业缴纳社保医保3年以上; ⑤施工企业承建的房建项目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奖等奖励; ⑥企业资质升级获得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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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晋安区建安企业奖扶资金申请表。 2.纳税奖励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汇总表(加盖公章);企业缴税凭证复印件汇总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签上与原件一致。 3.引进施工外地施工总承包奖励①引进企业税收奖励提供资料同上;②引进总承包企业奖励提供原注册地营业执照及迁入后注册地营业执照复印件;原注册地资质证书及迁入后资质证书(地址变更)复印件;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签上与原件一致。 4.申请办公用房补助,购买办公用房提供产权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签上与原件一致,租办公用用房提供租赁合同,公司科室设置及平面图,租金发票。 5.申请优秀人才奖励提供材料提供获奖人员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签上与原件一致,本企业缴纳社保、医保3年以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企业申请品牌质量奖励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获奖正式文件及复印件;网上下载文件。(以上文件加盖公章并签上与原件一致)。 7.资质等级晋升奖励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升级前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升级后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证件加盖公章并签上与原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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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表格 | 晋安区建安企业奖扶资金申请表(附) | ||
办理流程 |
1.企业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2.乡镇(街道)按规定初审并签署意见; 3.区城乡建设局把关; 4.区财政局复核; 5.提出区政府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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