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专项政策事项办事指南
时间:2020-03-12 10:30
产学研专项政策事项办事指南
政策事项名称 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奖励 
受惠行业分类 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其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研制的新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品结构调整方向,质量性能稳定可靠,技术水平先进,市场竞争力强,形成一定销售规模,申报前一年度申报产品销售收入达一千万元以上,近三年内获得与申报产品相关的专利,具有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工业产品(不含软件产品)均可申报福州市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奖。
执行期限 2019年 承诺时限 一年
依据文件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扶持企业技术研发的七条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17〕365号)

实施部门

(单位)

区工信局

关联部门

(单位)

区财政局
承办处室 技术进步与投资科 联系电话 0591-83617344
承办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87号环保大楼五层技术进步与投资科
受惠内容 福州市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奖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并将列入《福州市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推荐目录》。 区级配套50%
受惠条件

(1)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 

(2)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2016年至2018年期间获得国家相关专利知识产权证书(以颁发专利或知识产权证书时间为准); 

(3)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同行业前列;单项申报产品2018年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具有良好的市场推广前景。 

申报材料

(1)信用承诺书; 

(2)福州市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奖申报表;  

(3)申报产品2018年度销售列表;   

(4)产品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应提供标准名称及其编号;执行企业标准的,应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检测报告:由通过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的检验合格报告;  

(6)该产品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相关佐证材料(查新报告或鉴定意见等)的复印件;   

(7)2018年度企业会计报表;   

(8)产品照片;     

(9)专利证书、奖励证书等能说明该产品创新及知识产权状况的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表格

(1)信用承诺书; 

(2)福州市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奖申报表;  

(3)申报产品2018年度销售列表;   

(4)产品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应提供标准名称及其编号;执行企业标准的,应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检测报告:由通过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的检验合格报告;  

(6)该产品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相关佐证材料(查新报告或鉴定意见等)的复印件;   

(7)2018年度企业会计报表;   

(8)产品照片;     

(9)专利证书、奖励证书等能说明该产品创新及知识产权状况的相关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

(应合理详细)

1.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工信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纸质申报材料一律采取胶装形式,按以上所述顺序装订成册,封皮规定产学研项目为黄色、优秀创新产品为蓝色,在封面注明所申报专项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手机、申报时间等,一式4份(区工信局1份、区财政局1份、市工信局1份、市财政局1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2.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www.fjetc.gov.cn/Hqxm)报送所在地工信部门(项目惠企系统只需填报简表,不能直接报送福州市工信局,否则,系统将退回)。 

3.县(市)区工信和财政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提供复印件的应核对原件并加盖工信部门核对章,同时登录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申报项目由县(市)区工信和财政部门正式行文(一式4份),并随附项目申报汇总表及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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